“强基计划”36所试点高校名单
今年起,开展了17年的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强基计划”,即强化基础学科计划,实施高校为36所“双一流A类”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1月1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公布了这个考生关心的消息。
“强基计划”36所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强基计划”招生流程是什么?
起步阶段,“强基计划”遴选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开展试点。
3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4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参加“强基计划”招生。6月,所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6月25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6月26日前,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7月4日前,高校组织考核。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