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起部分高校试点“强基计划”
今年,高招录取又有重大变革。昨天,教育部发布“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自2020年起,在我国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强基计划”。该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此外,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依据意见,实施“强基计划”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该计划从选拔定位、试点学校范围、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到入围高校考核方式、录取方式及培养模式等,进行了系统性重塑。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高校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强基计划”首先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
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教育部将“强基计划”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高考+校考+综合评价”
高考成绩占比不得低于85%
教育部要求,高校根据有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方案,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请参加。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可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可单独编班培养
鼓励参与项目研究
通过“强基计划”入学的学生将享“一流”培养方案。
教育部要求,招生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并可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同时,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还应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