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进一步增强我校选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9年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全国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竞赛包括: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报名时间
4月2日10:00至4月15日15:00。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撰写个人申请报告(1000字以内),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打印、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后,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校级公章;
2、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论文、专利不作为我校相关报名条件,请勿上传此类材料。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我校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根据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提交的竞赛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合格考生于5月13日10:00至5月31日15:00期间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77元/人;收费依据:《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沪财税〔2018〕62号)。
缴费完成后于6月7日至6月14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
(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考生请于6月15日晚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结果,我校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的300%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测试安排。
(二)面试
1、测试内容:综合评价考量学生的整体素质、身心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主要从科学素养、经管潜质、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2、测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三)体能测试
1、测试内容:体能素养(肺活量测试、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测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注:各类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计划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56名考生(公示名单不超过计划2倍),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公示考生名单及拟录取专业(体能测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公示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公示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五、咨询
电话:021-65904372,65901267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六、组织与监督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自主招生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笔试、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笔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考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四级信息公开。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我校还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将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纸质档案与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比对,并可能组织学科专家开展复测。
对于自主招生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我校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hufe.edu.cn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