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
南方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6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6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四)体育测试
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南科大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10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或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南科大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7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或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南科大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5分计(百分制)。
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三类考生面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0分、7分、5分计(百分制)。
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100分为限(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