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的录取顺序
如果同时入选多个招生途径,那么录取顺序是怎样的?从官方文件来看,强基计划率先录取,大体上遵循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录取顺序,最终录取情况以各省通知要求为准。
各省因批次设置不同,具体录取情况略有差异:
以天津为例,强基计划在提前批之前录取,综合评价在提前批A段录取,高校专项在提前批B段录取。
以山东为例,强基计划在提前批之前录取,综合评价在提前批录取,高校专项在特殊类型批次录取。
以浙江为例,三种招生途径都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之前或期间完成:
强基计划在在8月5日前完成录取。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8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考生6月27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有关系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
……
值得注意的是,强基计划和部分浙江、江苏综合评价高校有锁档情况,即在正常高考志愿填报手续进行之前,录取顺序已经锁定,如果考生通过则直接调取档案录取。
因此,当考生入选多所高校招生途径时,需要充分考虑高校校测时间和录取顺序安排,做好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