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能力测试机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安排
入场时间:7月11日13:45起
考生练习:限时15分钟,7月11日14:45-15:00
说明:考生练习样题,不计入总分,限时15分钟(仅供考生熟悉机试环境)
考试时间:7月11日 15:00-17:10
说明:考试试题包含:数学单元、物理单元、英语单元、附加题单元,前三个单元限时120分钟,附加题单元限时10分钟。
单元1:数学单元限时48分钟,计入总分,7月11日15:00-15:48
单元2:物理单元限时48分钟,计入总分,7月11日15:48-16:36
单元3:英语单元限时24分钟,计入总分,7月11日16:36-17:00
单元4:附加题单元限时10分钟,7月11日17:00-17:10
特别注意:因试卷结构不同,不同考生的第1单元和第2单元先后顺序可能不一样。
二、答卷方式
闭卷,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答题。
三、考试内容
数学单元、物理单元、英语单元,总分100分。
其中数学单元40分,物理单元40分,英语单元20分。
附加题单元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科,考生任选一科答题即可,每科5分。
四、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五、答题注意事项
1.考生可选择“标记本题”按钮进行标记,方便考生根据标记及时回到标记试题进行试题检查。
2.每个测试单元均有限时,限时结束后方可进入下一单元,进入下一单元后不可返回上一单元。
3.考生只有在确认所有试题全部答完并要交卷时,才可点击“结束考试”按钮进行交卷。
六、考场纪律
1. 考生应本着诚信守法原则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点及监考人员管理。
2. 考生到达考点入口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当地政府认可的绿色健康码,确认近14天中未有境外和境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自身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同时需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高于或等于37.3℃或健康码非绿色,考点有权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3. 考前候场请保持间隔,切勿聚集,入场排队时需要保持一米左右的合理间距,并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安排;陪同或接送考生的家人或朋友,不得进入考点,在考点外等候,切勿聚集,保持一米左右的合理间距。
4. 考试全程一律戴口罩,除监考人员在核验考生身份时要求暂时取下外,考生不得私自取下口罩。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自觉遵守政府、考试主办方、考点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执行。
5.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健康码、高考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南科大机试准考证入场。身份证件号码应与高考准考证、南科大机试准考证上显示的证件号码一致。
6.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高考准考证、南科大机试准考证、签字笔外,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U盘、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
7.考试开始前75分钟(即7月11日13:45),考生入场拍照并向监考人员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5),对号入座,考生入座后需将高考准考证、南科大机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8.考生入座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私自取下口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应当由监考人员陪同,返回考场时应当重新拍照。在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只允许1名考生暂时离开考场。
9.考试开始30分钟即15:30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内即15:30前,考生不得退场。
10.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果出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11.因考试机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考生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2.如果考生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当停止考试,立即就医。
13.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停止考试,将草稿纸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回收。监考人员宣布退场后,考生方可退出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4.考生在考试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维护考场秩序。
15.考生对试题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试题内容抄录或复制后带出考场,不得传播、扩散试题内容。
七、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
2.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
3.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4.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5.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6.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7.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8.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9.集体舞弊的行为;
10.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11.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12.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能力测试体育测试评分标准